登录  
 加关注
   显示下一条  |  关闭
温馨提示!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请重新绑定!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  |  关闭

朗月清风的博客

我手写我博,朋友尽评说

 
 
 

日志

 
 

常回家看看  

2011-01-05 19:43:17|  分类: 评论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  |

 

常回家看看,作为一首经典老歌,已经深入人心,广为传唱。而作为一条法律条文写进老年人保护法,也即将与大家见面。这是法律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予以高度认可和支持。进一步保障了老年人必须由子女孝敬的合法权利,也促使一部分不自觉地年轻人有法可依的进行子女对老人的行孝施善。是能够起到一定积极社会作用的,是一项有利无害的举措。尽管人们议论纷纷、各持己见,但我还是认可的。

事在人为,自身骨子里就孝顺的人,即便是在天涯海角,他也会在合适的时间,想尽一切办法回家看望老人的(当然自古忠孝难两全,有的可能实在是无奈)。百善孝为先,孝字应当先,有关人员的这一提法,对这些孝心有加的人来说,不起什么作用,可以说是起不到任何作用,只要有心,孝无处不在,老人的笑声也无处不在。即使有孝心的儿女没有时间回家,他的父母、爷爷奶奶也不会因为这个说三道四,也不会甚至去起诉儿女的,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

对那些没有孝心自私自利的人来说,就算是在老人附近住,也有可能常年不到老人跟前的,更有甚者,和老人住在一起,打骂老人也是家常便饭,更不用说离家在外的了。常回家看看对这一部分人,我希望是能起到一定的鞭策作用,使他们良心发现,用儿女的孝心去温暖风烛残年老人的心房。用儿女健康的双手扶稳老人那步履蹒跚的脚步。实在不行,老人(包括其他亲人)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自己不孝的子女,这可能也是政府出台此法律条文的意义所在。有的人说了,孝顺老人是道德问题,每家都有每家的情况,弄到诉诸法律的地步,影响家庭关系,影响家庭和睦,说的有道理。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你就是不制定这样的法律,因为那样的不孝子孙,有的家庭也会弄得脸红脖子粗的,弄得家庭关系一团糟。所以制定这样的法律条文,我觉得不会影响家庭关系的,只会起到好的作用。

中华民族自古就以勤劳、善良、孝悌文明于世,这是我们的自豪和骄傲,怎么到了今天,竟然即将出台这样的法律条文。尽管让人觉得哭笑不得,但在今非昔比的今天,也可以理解政府的良苦用心。这是让一部分狼心狗肺的不孝之子人给逼的,没有办法的办法。良心已经不能保障老人或其他亲人的合法权利时,政府这样的举措也算是临危受命。对一些人来说,也只能出台这样的举措。

但愿政府即将出台的这条无可奈何的法律条文尽快取消,孝悌真正进入每个人的心里,还我们一个祥和的家庭、社会氛围。

  评论这张
 
阅读(178)| 评论(26)

历史上的今天

评论

<#--最新日志,群博日志--> <#--推荐日志--> <#--引用记录--> <#--博主推荐--> <#--随机阅读--> <#--首页推荐--> <#--历史上的今天--> <#--被推荐日志--> <#--上一篇,下一篇--> <#-- 热度 --> <#-- 网易新闻广告 --> <#--右边模块结构--> <#--评论模块结构--> <#--引用模块结构--> <#--博主发起的投票-->
 
 
 
 
 
 
 
 
 
 
 
 
 
 

页脚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8